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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贯彻食品卫生法工作经验交流会提出 食品卫生工作要为保护人民健康服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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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8-18
第3版()
专栏:

全国贯彻食品卫生法工作经验交流会提出
食品卫生工作要为保护人民健康服务
会议传达了陈云同志的重要意见:“民以食为天,向人民提供营养、卫生、方便、实惠的食品,有利四化建设。”
本报讯 记者白筠报道:全国贯彻食品卫生法工作经验交流会8月17日在北京召开。会上提出:要摆正发展食品生产经营和贯彻食品卫生法的关系,处理好开放与卫生监督管理的辩证关系。既要积极支持食品工业的发展,支持集体、个体食品经营者为活跃市场、改善人民生活所做的努力,又要坚决贯彻食品卫生法确保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切不可把两者对立起来。
这次会议是商业、轻工、农牧渔业、铁道、交通、化工、经贸、卫生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召开的。卫生部副部长郭子恒代表十个部门在8月17日的会议上讲了话。他说,自1983年7月实施食品卫生法以来,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问题还相当多,表现为法制观念薄弱,执法阻力大;食品污染严重;有的食品中掺假、掺杂,以劣充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集贸市场卫生管理较差;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力量薄弱。
会议传达了陈云同志最近提出的重要意见:“民以食为天,向人民提供营养、卫生、方便、实惠的食品,有利四化建设。”郭子恒说,陈云同志指出了我们食品卫生工作的方针。
郭子恒说,今后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的任务是:坚持党中央提出的既要搞活经济又要加强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深入地贯彻食品卫生法,努力提高食品卫生监督和管理水平,争取食品生产、卫生条件和食品污染状况有较大的好转,使食品卫生合格率不断提高,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大幅度下降,让食品卫生工作为食品工业经济发展服务,为保护人民健康服务,为提高和改善人民营养服务。他要求各地继续加强法制教育和建设,建立和健全食品卫生法规体系,严肃法纪。对一些屡教不改、目无法纪、情节恶劣、危害严重、民愤很大的大案要案要严加打击,该抓的抓,该判的判,决不姑息迁就。要把食品卫生法规的学习和执行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厂长(经理)和职工的考核成绩,作为评比先进企业和个人的条件之一。在谈到加强对个体、集体食品生产经营的卫生监督和集贸市场的食品卫生管理时,郭子恒明确指出,这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他还说,当前应以饮食业为重点,以治脏为目标,加强饭馆、小吃店的食品卫生管理,争取在明年6月底前卫生状况有一个较大的改变,使广大群众吃到营养、卫生、方便、实惠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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