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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不是一回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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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8-19
第2版()
专栏:编读往来

税、费不是一回事编辑同志:
贵报7月24日二版《市场随笔》专栏刊登的李金宝同志《何来‘辛苦费’?》一文,文章中有几处提到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收税问题是不当的。因为税收是国家税务机关的职责,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是不能收税的。文中的“税”,应该是“费”。
浙江金华市财税局 方宝荣
方宝荣同志的意见是对的。按税法规定,除税务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收取各种税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场上收取的是管理费,而不是税。《“何来辛苦费”》一文作者没有分清“税”和“费”,编辑也未及时发现并加以改正,负有责任,应该引以为戒。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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