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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府颁发《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试行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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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8-21
第4版()
专栏:

山西省政府颁发《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试行办法》
本报讯 最近,山西省人民政府颁发了《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试行办法》,对五保户的确定、五保内容、供养形式、供养五保户所需费用的来源、五保户的房屋及其财产的处理,以及孤儿入学、抚养等都作了具体规定。
《试行办法》指出,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都要建立五保户档案,建立五保工作责任制。要选派责任心强、积极热情、作风正派的干部和群众做五保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每年都要组织检查,对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克扣、勒索、侵占五保户财物,刁难、虐待五保户等行为,要严肃处理。造成五保户非正常死亡者,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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