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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8-21
第4版()
专栏:

西藏第一代律师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据新华社拉萨电 (记者郭礼华、徐祖根)西藏第一代律师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人们的欢迎。
目前西藏有专职律师十名,年龄最大的四十岁,其余的都不到三十岁。其中有七名是藏族。此外还有一批兼职律师。
这些律师经常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书诉讼文书,调解经济合同执行中的纠纷。专职律师还分别担任一些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帮助这些企业审查协议,起草合同,并给干部、职工上法律知识课。
1979年以来,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根据西藏民族的历史特点,制订了十六个地方性法规。年轻的律师们除了掌握国家法规外,还通晓这些地方性法规。藏族群众格桑的岳父去世后,留下三尊铜佛像。居委会说这些佛像是文物,不能由他妻子继承,应该献给国家。格桑找到自治区公证律师处。律师多吉对他说:“你妻子是你岳父唯一的亲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尽管佛像是文物,她也有继承权。”格桑回去把这种情况告诉居委会。他的妻子继承了这三尊佛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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