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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党员干部借承包之机私分和挥霍国家资金22万多元 辽阳查处一起重大经济案件 辽宁省交通厅副厅长张恭宪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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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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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党员干部借承包之机私分和挥霍国家资金22万多元
辽阳查处一起重大经济案件
辽宁省交通厅副厅长张恭宪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据新华社沈阳8月22日电 (记者王勤学、李新彦)最近,辽宁省纪委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在沈(阳)大(连)公路改建扩建工程中私分和挥霍国家资金二十二万多元的重大经济案件,并作了严肃处理。
沈阳至大连公路改建扩建工程,是辽宁省的重点建设项目。省工程总指挥部按“预算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原则,将这项工程任务分别包给了公路沿线的五个市。辽阳市接受任务后,成立了由市政府和交通厅领导人组成的分指挥部,并将工程任务分包给辽阳县、灯塔县、市建委和交通局。但是,市交通局却把投资一百六十四万多元的工程任务,回包给担任分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的公路工程队党支部书记李万程等人组成的承包组。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核准的李万程承包组,既不具备建筑企业条件,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组内的十名主要成员都是国家干部,他们在合同关系中都具有双重身份,失去互相制约作用。经过四个多月的施工,李万程承包组自报节余五十三万三千元,分成二十六万六千五百四十五元,提取十八万一千二百九十元分掉,李万程从中分得一万七千六百元,承包组十名骨干人均得一万元;市分指挥部自报节余二十九万七千一百元,提取了二万七千五百零五元分掉,有二十八名县级以上干部分到了“奖金”和实物,超过千元的有三人;分指挥部和李万程承包组还请客送礼挥霍掉一万三千二百多元;共分掉、挥霍国家建设资金二十二万二千多元。
经查,李万程承包组提出的节余款中,有三十二万七千多元是采取各种弄虚作假的办法谎报的。而辽阳分指挥部提出的节余款同样也是虚假的。
根据联合检查组的建议,辽阳市委决定并经辽宁省委批准,对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主要责任者李万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建议撤销其行政职务;对重要责任者、原分指挥部副指挥张恭宪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建议撤销其省交通厅副厅长职务;另一重要责任者杨春元,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建议撤销其市交通局副局长职务;对犯有官僚主义错误的原分指挥部指挥、副市长蔡绍勋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这一案件的直接领导责任者原分指挥部副指挥、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崔协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放弃监督职责的市建设银行副行长何廷国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此案涉及的其他有关人员,由所在单位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省交通厅党组和省总指挥部对这起案件负有领导责任,要作认真检查,吸取教训。李万程承包组所获非法收入和分指挥部滥发的奖金,均如数没收,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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