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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能否直接向农药厂购买农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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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8-25
第5版()
专栏:问事窗

农民能否直接向农药厂购买农药?
问:我乡的几个村干部,从我省一家农药厂直接购买农药销售给农民。由于减少了中间环节,农药售价比当地供销部门的价格低,很受农民欢迎。可是,有关部门却说农药、化肥属重要生产资料,只能由供销社经营。国家规定的重要生产资料是否包括农药?农民能不能直接向生产厂购买农药?请解答。
湖南浏阳县官渡乡马贤耀
答:农药是防治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确保农业增产的重要物资,属于救灾性的特需商品,又是易于污染环境,伤害人、畜的毒品,在生产和流通的管理上区别于其它商品。对于农药,我国政府历来都采取一些特殊管理政策和办法。
近几年,有些地方的农药经营管理混乱,出现了一些问题,给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危害。为了加强对农药经营的管理,1983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六款规定,化学农药不准上市出售。同年10月6日国务院、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联合发出的通知中,将农药列为由供销社农资部门统一经营品种。今年4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部、国家物资局联合下达通知,对《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就地转手倒卖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消费品活动的通知》第六条(按原分工经营,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经营),确定了其商品范围,其中包括高效低残留农药。
根据农药商品的特点和政府有关文件的精神,农药(目前我国经营的大多是高效低残留农药)是国家规定的重要生产资料,必须由供销社农资部门统一经营,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是不能经营的。因此,农民不应直接向生产厂购买农药进行经营。
农药是有备无患的商品,为了保证在农作物发生病虫害时,广大农民有农药可用,因而商业部门要进行必要的储备,这就要支出储存、损耗、银行利息等,在成本上必然比现进现卖要高。不过,农资部门应继续积极改进农药供应工作,方便农民购买,努力降低流通费用和销售价格,更好地为农业生产服务。
商业部农资局农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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