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阅读
  • 0回复

方毅在全国科技立法工作座谈会上要求科技界和法律界通力合作 加强科技立法推动科技事业发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8-28
第1版()
专栏:

方毅在全国科技立法工作座谈会上要求科技界和法律界通力合作
加强科技立法推动科技事业发展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方毅在今天闭幕的全国科技立法工作座谈会上说,科技界和法律界通力合作,将对健全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发挥巨大作用。
他说,发展科学技术同发展其他事业一样,光靠政策和行政手段还不够,还必须加强立法工作,把党和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加以规范化、具体化、制度化,成为人人必须遵守的、明确的法律;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依靠我国科技界和法律界广大同志的通力合作。通过这次会议,科技界和法律界建立了合作关系,这是成功地加强科技立法工作、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他希望法律界和科技界的同志携起手来,共同开拓我国科技立法工作的新局面。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给宋健和胡克实同志写信祝贺会议圆满成功。信中说:“我谨祝你们的会议系统地总结我国的经验,并吸收外国有益的经验,加强我国科技方面的立法工作,这是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件大事。”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冲在会上讲话说,科技立法工作过去比较薄弱,这次座谈会是很好的开端。党的改革政策要用法律的形式定下来,科技立法工作要保证科技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成熟的可以先搞,不成熟的通过调查研究再定。他希望会后争取时间尽快立出科技方面的若干法规,大力作好关于立法的宣传工作,动员群众监督执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周谷城也讲了话。国家科委副主任吴明瑜对会议作了总结,强调搞好立法宣传工作,修改好技术合同法,订出今后科技立法工作的规划设想。
各有关方面负责人宋健、郑天翔、王汉斌、张承先、胡克实、顾明等出席了会议。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