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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报告 认真开展税收、财务大检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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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8-29
第2版()
专栏: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报告
认真开展税收、财务大检查
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 国务院新近批转财政部《关于开展税收、财务大检查的报告》,要求各地区、本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认为,在全国范围内认真开展一次税收、财务大检查,是非常必要的。
国务院在批转财政部上述报告的通知中指出,当前,偷税漏税、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情况相当普遍,有的还十分严重。这些违法乱纪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国家税收法令的贯彻执行,减少国家财政收入,而且干扰改革,腐蚀干部,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各级政府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切不可等闲视之。
国务院在通知中强调,这次检查必须按照要求认真进行。对查出的问题,一定要严肃处理,决不能不了了之。对肆意偷漏国税和违反财经纪律的,除追回应缴款项外,情节严重的,要给直接责任者以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通过检查,对干部和群众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全局观点。
财政部在《关于开展税收、财务大检查的报告》中,对这次大检查的范围、内容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检查的范围,主要是工业、交通、商业、粮食、外贸、供销、物资、金融等国营企业。对国家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也要检查。集体所有制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税收也应当进行检查。
——检查的内容,主要是纳税单位和纳税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及时足额地上交各种税款,有无偷税、漏税、欠税;企业应上交国家的利润、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等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地上交了国库,有无截留、挪用、拖欠的情况;企业成本费用列支,是否符合规定;企业税后留用利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自行提高留利比例和各项专用基金比例的情况;有无违反国家规定,化大公为小公,或者收入不入帐,私立“小钱柜”的情况,有无违反国家规定乱涨价,倒买倒卖国家重要的工业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消费品的情况;有无炒买炒卖外汇的情况;有无突击花钱和动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挥霍国家资财的情况;有无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行贿受贿的行为。
财政部在报告中说,这次税收、财务大检查从今年8月份开始,到春节前结束。各单位要先自己清理,对自己查出的问题,处理可适当从宽。对违法乱纪的企业和单位,绝不能让他们在经济上得到好处。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者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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