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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全体会 听取关于审计机关建立以来工作情况等报告和说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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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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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全体会
听取关于审计机关建立以来工作情况等报告和说明
据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听取有关的报告和说明。
彭真委员长出席了会议,并就矿产资源法草案的进一步修改问题讲了话。
会议由王任重副委员长主持。
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吕培俭在会上作了关于审计机关建立以来工作情况的报告。他说,宪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实行审计监督制度。1983年9月审计署正式成立。两年来,审计机关根据国务院确定的边组建、边工作的方针,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抓紧组建机构,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接着,他以各级审计机关已经基本建立、审计监督开始发挥作用、进一步开展审计工作的意见为题,向会议报告了这三个方面的情况。
国家经委副主任朱熔基代表国家经委在会上汇报了当前产品质量状况和改进的措施。他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贯彻执行了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政策,对产品质量进行了整顿,在企业推行了全面质量管理,加强了技术开发、技术引进的步伐,使产品质量普遍有了提高,但是成绩还不够巩固。去年第四季度以来,部分工业产品质量出现了下降的趋势。今年第一季度,这种趋势继续发展。对此,国家经委已经陆续采取了一些措施。现在,情况虽然有所好转,但总的看来,部分产品质量下降的情况仍然没有根本扭转过来。最近,中央领导同志指出,工业生产,包括出口产品的生产,中心是狠抓质量,把质量摆在第一位。提高产品质量,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当前要把它作为一个突出问题来抓。接着,他向会议汇报了经国务院批准,拟进一步采取的九个方面的措施。
朱熔基强调说,目前除了要进一步抓紧制订和完善各项质量法规以外,要着重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对质量问题的处罚,一定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决不能姑息迁就贻害人民。尤其对于那些恣意损害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大捞一把”的人,一定要从重处罚,决不能让违法者得利,要罚得他们再也不敢干这种勾当。对于触犯刑律的,决不能以经济制裁代替刑事处分,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向这次常委会议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加入《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的议案。国家海洋局局长严宏谟受国务院委托,向今天的会议就这个问题作了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承先关于六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副委员长陈丕显、耿飚、彭冲、朱学范、赛福鼎·艾则孜、周谷城、严济慈、胡愈之、荣毅仁、叶飞、廖汉生、黄华,出席了会议。
国务委员张劲夫,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郑天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易辰,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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