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阅读
  • 0回复

不许随意截留大专院校毕业生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04
第3版()
专栏:记者来信

不许随意截留大专院校毕业生
近一个月来,四川各地普遍反映,一些单位千方百计截留已分配的大专院校毕业生,特别是师范院校毕业生,干扰了大专院校毕业生的计划分配工作。
这些截留毕业生的单位有省内的,也有省外的。他们对毕业生诱之以利,以发路费、提高工资、安排住房和“理想工作”等作交换条件。冶金工业部的一个冶金建筑公司派出众多的人员到达成都、重庆、内江、南充等地的大专院校,以发路费三百到三百五十元,皮箱一只,今后每月工资一百二十元,安排配有彩电、空调的宿舍为条件,派车把学生接走,仅据两家师范学院反映,被他们挖走的就有三十多人。一些单位不仅把手伸向分配给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的毕业生,对分配给成都、重庆等一些大城市的毕业生也不放过。据重庆市教育局反映,已知至少有八九个单位截留了五家师范院校分给重庆的毕业生三十多人。
这种截留后果严重。记者从四川省教育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省属大专院校分配给教育部门的毕业生为一千五百九十三名,到8月20日还有三百六十多名未报到。其中有些人是在观望,有些已被挖走。位于川北山区的广元市,今年分到大专毕业生一百零三名,到8月20日,报到的只有五十八名,有些已报到的师范毕业生也要求改行到机关工作,或到教师进修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最低也要留在市内中学,若不能满足要求便要走。
中共四川省委和省人民政府已向全省发出通报,要求立即停止这种挖毕业生的活动,已经挖走的要清查退回。但有些挖人单位并未认真清退。
高等院校毕业生分配工作,是由国家计划部门根据需要和可能两个方面的情况,区别轻重缓急,制定计划进行的。挖毕业生是一种不顾大局的行为。那种不顾国家需要,任意截留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做法,更是错误的。
而且,提出各种优厚条件、诱之以利,颠倒了国家、集体、个人间的关系,对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是有害的。
新华社记者 于竞祁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