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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就强迫农民种烟问题作出检讨 宣布对完不成种烟计划和交售任务的一律取消罚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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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06
第2版()
专栏:

定远县就强迫农民种烟问题作出检讨
宣布对完不成种烟计划和交售任务的一律取消罚款
本报讯 8月9日本报在头版刊登安徽《定远县强迫农民种烟叶,少种一亩交税三十四元》的报道后,引起定远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视。他们立即召开了县长办公会议,并召集财政、税务、农业、烟草收购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进行了认真的讨论。随后,县委、县政府又向滁县地委、行署和省委、省政府作出书面检讨。
他们在报告中承认这种不从实际出发,不因地制宜,不尊重农民种植自主权的做法十分错误,同时也违背了对上级负责与对下级负责的一致性,侵犯了农民的利益。
为了挽回影响,纠正错误,正确执行烟叶生产、收购政策,定远县委、县政府决定:
一、为了慎重从事,对烟叶生产按党中央(1985)1号文件中“除外”的“个别品种”对待,实行计划指导下的生产,不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
二、县对乡财政包干中的烟税实行超收分成,减收不赔。乡对烟农完不成种烟计划和交售任务的,一律取消罚款。
三、要求烟草收购部门,实行经销责任制,切实改变经营作风,坚持按签订的合同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把该收的烟叶及时收购上来,积极推销出去,认真解决好烟农“卖烟难”的问题。
四、明年烟叶生产,坚持因地制宜,群众自愿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收购数量和质量,层层签订生产、收购合同。
(王礼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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