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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求各地各部门着眼全局 不再扩大今年基建投资规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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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07
第1版()
专栏:

国务院要求各地各部门着眼全局
不再扩大今年基建投资规模
新华社北京9月6日电 国务院新近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从全局出发,不再扩大1985年基本建设投资规模。《通知》说,今年6月以来,各部门、各地区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压缩了基本建设投资规模。但据反映,仍有不少地区由于今年年初基建摊子铺得过大,虽经压缩,仍难以完全纳入国家下达的控制规模之内,要求增加投资指标。各地区提出的要求中有些是合理的,但从全局来看,为了保证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必须严格控制基本建设投资规模。为此,国务院作出如下规定:
一、1985年基本建设投资总规模,必须严格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控制规模之内,国家不再追加计划指标。各地要认真清理,对那些经济效益不好的项目要下决心停建或缓建,对那些经济效益确实很好的项目可以继续安排建设,但必须在总规模以内进行调整。
二、银行要严格按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发放基建贷款。计划外贷款要立即停止发放。已经发放的计划外贷款或超计划的贷款,必须从其存款中扣回。
三、对自筹资金,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规定,凡6月30日以后存入建设银行的存款今年不得动用。上半年存款额低于自筹基建控制指标的,由国家计委核减自筹指标;存款额高于控制指标的,必须按控制指标执行。除建设银行外,其它银行不得办理自筹基建存款和拨款。对过去规定的五类不纳入基本建设资金的建设项目要进行清理,并严格按国家规定的资金渠道和用途进行建设。除中小学建设外,其余“四不纳入”也要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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