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4阅读
  • 0回复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发出通知 认真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07
第2版()
专栏: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发出通知
认真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新华社北京9月6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地认真做好1985年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中央组织部、总政治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1985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指出,军队进行体制改革、精简整编,减少员额一百万,按照党中央的这一决策,近二、三年内将有一大批军队干部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对于贯彻落实这一重大战略决策,对于促进军队的改革、军队的现代化建设,促进国家的经济建设,促进军队和地方的团结,都具有重大意义。
通知说,安置这一大批军队转业干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政治任务。军队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应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指示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各接收单位和部门要顾大局、识大体,对军队转业干部做到热情欢迎、妥善安置、认真培训、合理使用。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军队要做好思想工作,教育转业干部发扬人民解放军的优良传统,有理想,守纪律,愉快地服从组织分配,到四化建设最需要的地方去。
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五个单位的《意见》指出,这批干部长期在部队工作,为国防建设作出了贡献。他们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一些干部通过“军地两用人才”的培养,还掌握了不少经济建设方面的知识。他们转业到地方后,是经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服从大局,贯彻改革精神,克服各种困难,切实做好工作,使军队转业干部各得其所,人尽其才。为此,提出如下要求:
一、这批干部原则上由本人原籍或入伍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安置,主要分配到各行各业的基层单位。需要增加干部的系统和新建、扩建单位应首先从这批干部中调配。对确有实际困难需要在其他地区安置的,可予适当照顾。要鼓励转业干部到边远和艰苦的地区参加建设,这些地区应予妥善安排。这批干部的工作安排,要根据地方建设的需要和党对干部队伍的“四化”要求以及本人的具体条件,参照他们在军队担任的职务分配适当工作。专业技术干部一般应按所学专业对口安排。
二、对军队转业干部进行专业培训,是军队和地方的共同任务。要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规定,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这批转业干部除对口安排的专业技术人员外,均应根据“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在报到后进行半年左右的训练。各地应从实际出发,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实施。各级军转部门要认真做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总结提高的工作。
三、安排好转业干部的爱人(在职)随调的工作是一项重要任务。要按照“干部由人事部门安置,工人由劳动部门安置”的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做好。做到与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同时安置,同时发出报到通知。各级教育部门要妥善安排转业干部随迁子女的转学入学。
四、要继续按照以地方为主、中央补助为辅的方针落实好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各单位在分配职工住宅时,要优先照顾转业干部的急需。
《意见》还对接收安置转业干部所需的行政事业费、中央国家机关直属单位接收转业干部的名额等有关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意见》指出,这批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是在中央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进行的;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使一些新兴的行业、部门和新建扩建单位,需要充实力量;经过多年的安置工作,各地已积累了丰富经验,加之这批转业干部素质较好,这些都是完成今年安置任务的有利条件。但是,要做好这项工作,也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军、地双方要互相支持,密切合作,遇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协商解决。军队和地方都要严格执行安置工作的各项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各级有关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完成好今年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任务。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