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阅读
  • 0回复

关于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07
第4版()
专栏:

关于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新华社北京9月6日电 关于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本委员会审议的四件议案(第二十六、四十一、十六、一百零三号),本委员会在调查研究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于1985年7月17日举行第十二次会议逐件进行了审议。本委员会认为,这四件议案提出的关于制定义务教育法,强化职业教育,加速山区人才培养问题,都是关系到实现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大事,应予十分重视。本委员会同意制定普及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六、四十一号);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强化职业教育问题(第十六号)和加速山区人才培养问题(第一百零三号)作为代表建议转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现就四件议案提出处理意见如下:
一、胡克实等八十一名代表和刘丹等三十四名代表提出的第二十六号和第四十一号议案,建议制定《普及义务教育法》。本委员会认为,这两件议案十分重要,已同国家教育委员会商定尽快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要发展教育,必须从中小学抓起。目前我国的中小学基础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我国城乡劳动力文化程度低下的状况,远远不能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中央决定“把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当作关系民族素质提高和国家兴旺发达的一件大事,突出地提出来,动员全党、全社会和全国各族人民,用最大的努力,积极地、有步骤地予以实施”。广大人民代表呼吁以立法形式推行义务教育,建议尽快制定义务教育法。应该说,制定义务教育法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在我国有计划、有步骤、有区别地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是完全可能办到的。
为了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今后一个时期,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教育拨款应持续增长,还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速度,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中央拨发的教育经费应单项列出,不要与科学、文化、卫生经费混在一起。
大力发展和加强师范教育,建立一支有足够数量的、合格而稳定的师资队伍是实行义务教育的根本大计。师范毕业生都要分配到学校任教。要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
国家教育委员会正在起草《普及义务教育法草案》并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争取尽快上报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路甬祥等三十名代表提出的第十六号议案,建议通过立法手段,强化职业教育。本委员会认为,这件议案适应了现代化建设和广大人民的要求,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当今世界上,经济发展的快慢、经济效益的高低,同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的高低是成正比的,发展职业教育,对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企业的经济效益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迫切需要千百万受过良好职业教育的城乡劳动者。没有这样一支劳动技术大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设备就不能成为现实的社会生产力。但是,在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缓慢,现在仍然是教育领域最薄弱环节之一,它远远落后于城乡蓬勃发展的经济形势,不能适应四化建设的要求。因此,必须有一个大的发展。为了保障职业教育的发展,首先要改革不合理的劳动就业制度,并用立法的形式把“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加以确认并固定下来。今后各单位招工,必须先从职业学校毕业生中择优录用。同时,通过立法,对职业教育中的学校设置、师资培养、经费来源、实习场所,特别是企事业单位和业务部门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责任,也需要作出相应的规定。
国家教育委员会重视这一议案,正在起草实施职业教育的办法,并拟在此基础上组织力量研究制定职业技术教育法。其中涉及与发展职业教育有关的劳动法和税收法的条款,国家教育委员会将会同劳动人事部和财政部研究解决。
三、李才等三十名代表提出的第一百零三号议案,要求采取得力措施,加速山区人才培养。本委员会认为,该议案提出的问题,值得重视。目前,我国老、少、边、山、穷地区教育严重落后,人才很缺,对发展这类地区的教育事业,国家应尽力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扶植,采取特殊措施,并适当增加拨款,以加速解决老、少、边、山、穷地区对人才的需求问题。建议国家教育委员会研究具体措施,并在《普及义务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条文中予以体现。
当否,请审议。
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一九八五年七月十七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