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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害教师 难逃法网 首犯滕勇被判处无期徒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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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08
第1版()
专栏:

残害教师 难逃法网
首犯滕勇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新华社贵州黔西县9月7日电 (记者陈云珍)今天,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流氓罪依法判处残害女教师袁桂芬的首犯滕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同案犯苏雄有期徒刑五年,同案犯兰友章有期徒刑二年。
在今天的公开审判中,由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组成的合议庭,听取了毕节地区检察院提出的公诉,法庭确认滕勇等三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的决定》的第一条规定,构成了流氓犯罪。对上述犯罪事实,三名罪犯供认不讳。
法庭对罪犯的严正判决,得到出庭旁听群众的热烈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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