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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作金钱的奴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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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08
第1版()
专栏:每周论坛

莫作金钱的奴隶
丁己
晋江县有些不法分子,以假乱真,制售假药;也有些不法分子,公然作弊,诈骗粮食。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唯有“见利忘义”才是真谛。究竟是金钱捉弄人,还是人捉弄金钱?还待揭穿这个谜。
金钱,原是人创造的。为了发展商品交换,就要金钱这个特殊商品作媒介,来同其他商品进行计价、交换。犹如血液在人体中循环,通过金钱的流通,使商品经济活跃起来。这里,金钱已不再是单纯的自然物,它是物化了的社会关系和生产关系。在私有制社会中,人们的祸福悲欢全由金钱来主宰。由于所处地位不同,人们对金钱的毁誉不一。早在1925年的某一天,鲁迅先生怀中仅有三四十元折价换来现银。他写道:“沉甸甸地坠在怀中,似乎就是我的性命的斤两……却突然起了另一思想,就是,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万分欢喜。”
随着我国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调节的扩展,反映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经济关系的货币,洗脱了它剥削的烙印,活动范围受到了限制,发挥它商品交换、经济核算、价格杠杆等功能,成为繁荣社会主义建设、为国家富强、人民富裕服务的工具。金钱正在脱胎换骨,人们的观念也在革新,发展社会主义商品中发挥货币的功能,与资本主义的“金钱至上”,明眼人是分得清的。
但是,经济体制改革毕竟是一场深刻的革命,严重地冲击着人们对金钱的观念。有人单纯把赚钱看成是改革的目的。固然,钱财和富裕是有联系的。但是致富有仁与不仁,盈利有义与不义之别。“钱”与“劳”是紧密相联的,“劳”是“钱”的前提,“钱”是“劳”的报酬。只求少劳、不劳,而贪图多捞,不惜践踏党纪国法,就是为富不仁。盈利与国家富强也不可分割,“利”是“富”的源泉,“富”是“利”的结果。只图本单位小利,不惜坑害国家,就是见利忘义。
在改革中,你是真心改革,就要讲富和仁、利和义。厂长马胜利用行动作了回答,他把权力用来造福社会和人民,他不失为理想的强者。可是,在有些人心里,理想是虚的,金钱是实的,在一叠叠钞票的诱惑下,虚弱的心理防线被突破了,终于成为拜物主义的俘虏。有个不法分子在锒铛入狱时忏悔说:“今天的下场都是钱逼出来的。”不!金钱本身是无辜的,要是金钱能表白的话,它会说:“你陷入了金钱的迷宫,还不自省。可悲!”在理想和金钱的天平上,何重何轻?还要进行一场韧性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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