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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连续发生三宗港商诈骗案 我方损失人民币七百万元、港币逾百万元、美金五十五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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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08
第2版()
专栏:

深圳连续发生三宗港商诈骗案
我方损失人民币七百万元、港币逾百万元、美金五十五万元
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 深圳市最近连续发生三宗不法港商以签订“承包合同”、“购销合同”、“代理进口”等手段进行诈骗的案件。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这三宗经济案我方共损失人民币七百万元、港币一百零九万五千六百元、美金五十五万元。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工贸商场于1984年4月开业,今年上半年生意不好,资金周转困难。为此,6月中旬,他们与港商谢宏章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规定,谢宏章每月付给商场管理费六千元,承包期限为1985年6月15日至12月30日。谢宏章承包后,利用这个商场的公章、转帐支票和帐号,买了一些钢材指标,然后四出活动,吹嘘他有大批进口钢材、手表、电视机等现货,价格便宜,可收人民币,并且只收取30%的订货款。结果有一百多个单位都按订货总额汇出30%的定金。到7月16日止,各地客户汇给这个商场的定金已有二百三十多万元人民币。7月中旬,这些订货户纷纷到指定的广州黄埔港码头提货,结果都扑了空,港商谢宏章等六人已全部逃到了香港。初步估计,此案中被骗走的订货金约七百万元。
今年5月,深圳市东方贸易公司代表深圳市太平洋公司和益园公园,与香港汉威公司代表林太杰签订进口日产斑马牌签字笔二十五万打的合同,其中第一批三百三十二箱、八万三千打,价值一百零九万五千六百港元,东方贸易公司在货未到前已付款。今年6月初,货运到东莞县太平港,经海关检验,三百三十一箱(缺一箱)装的全部是各种废纸。
1984年11月,深圳市南头华侨联合会用二十四万元人民币,向清远县对外贸易公司买了一张进口电子计算器散件二十万套的批文,交了二万四千元的手续费,委托广东省信托贸易公司进货。信托贸易公司12月份即与香港铭宙有限公司签订进货合同,总金额五十五万美元。华侨联合会用一比五的比率从南头友谊商店买入五十五万美元,汇去香港。可是港商交来的计算器散件有30%是废品,其余70%是变了型的次品,无法推销,五十五万美元付诸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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