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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城镇暂住人口的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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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08
第4版()
专栏:短评

加强对城镇暂住人口的管理
公安部为适应新形势对户口管理工作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精神,制定、颁发了《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住规定》)。这个规定是加强国家治安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促进经济发展,方便群众生活,保障暂住人口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都有重要意义。
随着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当前我国经济形势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商品生产迅速发展,贸易活动迅速增加,城镇作为经济和贸易中心的作用日益突出,从各方面进入城镇从事各种经营活动的暂住人口大幅度增加。这是我国对内搞活、对外开放,城乡经济兴旺发达的反映。这一大批人口进驻城镇,对城镇的经济发展、文化交流、信息勾通、生活服务兴办,起了促进作用。加强暂住人口的管理,对于充分发挥进入城镇的人员在发展经济方面的积极作用,是非常必要的。建立、健全暂住人口的管理制度,也是为了保护暂住人口的合法权益。按照《暂住规定》的规定,暂住人口为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来到城镇,可以通过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暂住户口,领取《暂住证》或《寄住证》。这些证件可以给他们的活动提供方便,从而达到保护暂住人口合法权益的目的。
公民自觉地遵守暂住人口登记制度,切实做好暂住人口管理工作,还有利于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随着大量暂住人口进入城镇,除了给城镇规划和管理工作带来重大影响外,同时也给治安管理带来一些问题。少数违法犯罪分子混杂其中,流窜作案,危害城镇社会治安。近年来,不少地区由于严密了对暂住人口的登记管理,及时发现并抓获了一些外地逃犯,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秩序,保障了四化建设。认真实行这个《暂住规定》,可以堵塞或减少犯罪分子的可乘之机,更及时地发现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分子。
通过对暂住人口的登记管理,还可为当地政府制定城镇规划,进行城镇建设和加强城镇管理,提供可靠的人口资料,有助于研究解决城镇的教育、就业、住房、交通、饮食业等问题。
希望所有到城镇从事各种经营活动的人员和因其他原因到城镇暂住的人口,以及城镇居民群众,都能自觉遵守和维护暂住人口登记制度,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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