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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评“小红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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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09
第4版()
专栏:漫话

略评“小红包”
石角
去年底,北京矿务局的一些局、矿两级领导干部和机关职能处室、段队干部,接受了基层单位送来的“小红包”。这种“小红包”,可称之为“上送小红包”。
另有一种“小红包”,是一个单位为感谢给予的协作送给兄弟单位领导干部的。这种“平送小红包”同“上送小红包”,在本质上没有多少区别,送者都是为小集体(本单位)着想,给上级或兄弟单位领导干部嘴上抹点油,以求今后办事方便,都带有行贿的味道;受者都是拿了不该拿的钱。因此,北京矿务局从领导干部做起,清退“小红包”,这是思想觉悟提高的表现,是整党的一个成果。
还有一种“小红包”,是单位负责人发给职工的。这种“下送小红包”,当年曾被一些同志认为是一条“先进的管理方法”。经过实践的检验,在职工中秘密发奖金,即送“小红包”,不仅引起职工之间互相猜疑,不利于职工的团结,而且还会发生经济不清、从中贪污受贿的问题。因此,有的部门今春就明确宣布,不准搞秘密发奖金、送“小红包”。这,报刊已作过报道。但有少数单位的领导人,就是不听招呼,我行我素。这种不守纪律的不正之风,应坚决纠正。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职工是企业的主人翁。给他们晋级或发奖,完全可以公开,根本用不着秘密进行。也只有公开奖励,广大职工知道谁为什么得奖,才能自觉地向先进学习。采用送“小红包”的方式,给职工秘密发奖金,就多数负责人来说,是不相信大多数职工的表现,是调动不了大多数职工的积极性的。这,也是被实践所证明了的。至于个别人有无别的动机,是值得注意的。
最后要申明一点的是,对“下送小红包”,用不着让职工退出,“下不为例”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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