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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发起人举行第三次会议 通过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章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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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09
第4版()
专栏: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发起人举行第三次会议
通过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章程
新华社香港9月7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在港委员,今天下午举行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发起人第三次会议。会议正式通过了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章程。
会议由副主任委员包玉刚主持。二十二名在港委员出席了会议。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曾在8月20日举行的会议中讨论并初步通过了咨委会章程草稿。此后,李福善、李柱铭、谭惠珠、释觉光、黄丽松、刘皇发等委员就章程提出了书面意见,咨委会发起人也广泛听取了香港各界社团和人士的意见,并收到了二十份书面建议。
会议经过热烈的讨论,最后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章程》。
会议还就咨询委员会成员名额问题、各行业所占名额比例问题、咨委会成员产生办法及细则问题进行了讨论,并规定了有关原则。
会议根据副主任委员包玉刚的提议,决定成立“成员名单筹划小组”,负责把名额分配、推荐、邀请等项工作具体化。会议委托黄丽松委员担任“成员名单筹划小组”主席,邝广杰、邬维庸、查良镛、谭耀宗、毛钧年委员为小组成员。
第四次发起人会议定于9月28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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