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2阅读
  • 0回复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防治蝗蝻工作的紧急指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6-03
第1版()
专栏: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防治蝗蝻工作的紧急指示
目前正值蝗蝻发生季节,据各地报告,皖北的盱眙、泗洪、阜南等县,河北省黄骅、静海、饶阳、景县、恩县、衡水、卢龙等县,以及山东省新海连市,沛县、无棣、吴桥等县,均已发生大批蝗蝻,开始为害作物。这是关系广大人民生产生活的重大问题。凡已发生蝗蝻的地区,当地人民政府应立即发动和组织广大农民,按照当地环境,用掘沟、围打、火烧、网捕、药杀等办法紧急进行捕杀,坚决贯彻“打小、打少、打了”的精神,干净、彻底全部把蝗害消灭在幼虫阶段。
据调查,一九五○年各地散居型蝗蝻密度增大,估计今年将有大量发生飞蝗的可能,因此现在尚未发生蝗蝻的地区,应立即进行深入检查,特别是对大片荒地如海滩、汛区盐碱荒地以及沼泽地带,更须加倍注意,做到“蝗蝻发生在那里,立即消灭在那里”。
主任 陈云 一九五一年六月二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