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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保护水利工程设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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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12
第2版()
专栏:

  切实保护水利工程设施
本报评论员
近年来,陕西省一些地方的不法分子乘有关部门放松管理之机,破坏水利设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千多万元;河南省一些地方因扩修公路损毁水利设施,重新修复这些被破坏的渠道和各种建筑物,需大量投资和投工。陕西、河南所发生的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事例,再次向人们敲起警钟:必须大声疾呼,切实保护水利工程设施!若再熟视无睹,麻木不仁,用几十年时间建立起来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有可能被毁坏,国家投入的大量资金、物资和群众付出的艰苦劳动,将会白白浪费掉。
无农不稳。发展农业,需要有一定的生产条件,水利是不可缺少的。我国人均耕地、自然条件、降雨量均匀程度都不如欧美一些国家。这些年来我国农业所以能获得比较稳定的增产,除了政策,农田水利设施的作用不可低估。要十分珍惜现有农田水利建设成果,巩固这个成果。我国的农业生产还不稳定,有些领导同志,感于粮食紧缺状况稍有缓和,便只忙于抓经济收入,放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有的风调雨顺两年,便忘了还可能出现干旱,忽视水利。这种思想应当引以为戒。要看到,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种植业仍然是基础,水利事业的发展,水利设施的维护,什么时候都不能松懈。
出现破坏水利设施的严重情况,主要是一些地方水利工程设施实际上处于无人管的状况,水利管理责任制没有很好落实,对一些破坏行为制止不力。凡是建立责任制的地方,工程设施维护都比较好。放手实行承包管理,保障承包者的合法权益,是保护农田水利设施的有效办法。
解决水利工程设施被破坏的问题,必须加强法制管理。农田水利工程设施是国家、集体的财产,应受到法律保护。国务院和各地政府都颁发有水利法规,这是加强水利管理的有力武器。当前的问题主要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各地对已经发生的破坏事件,一定要分级负责,分别情况,严肃处理。谁破坏,谁赔偿;触犯刑律的,应绳之以法,决不姑息。
刹住破坏水利设施的歪风刻不容缓,各地要象陕西那样,及时吸取教训,切实抓好。病成而后药,乱成而后治,总比讳疾忌医好。亡羊补牢未为晚。当然,我们还是提倡认真重视水利管理,把工作做在头里,防患于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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