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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良同志生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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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12
第3版()
专栏:

史良同志生平
杰出的爱国民主战士、著名的政治活动家和法律学家、中国妇女运动著名领袖之一、中国民主同盟的卓越领导人、中国共产党的亲密战友、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民主同盟主席史良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1985年9月6日零时三十三分在北京逝世,终年八十五岁。史良同志的逝世是我们党和国家在妇女运动和民主与法制建设事业上的一个重大损失。全国人民为此而感到十分悲痛。
史良同志1900年3月27日出生于江苏常州的一个清贫知识分子家庭,1913年开始先后入常州女子师范附小、常州女子师范学校就读。在校阅读进步书刊,受到新文化的启迪,参加五四运动,曾任常州市学生会副会长,领导全市学校的罢课。1923年,考入上海法科大学,攻读法律,积极参加上海工人和学生反帝爱国的五卅运动。1927年从法科大学毕业后,到南京政治工作人员养成所任指导员,因反对国民党的专横,被反动政府指控为共产党嫌疑而被捕入狱,经蔡元培先生等营救,始免于难。后在江苏临时地方法院任书记官,因曾入狱,而被停职。1931年开始在上海执行律师职务,前后近二十年。在执行律师职务期间,做了不少有利于民主革命的工作,曾冒生命危险,营救一些受国民党政府迫害的共产党员和进步人士。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鲸吞我东北三省,并加紧侵略活动,企图把华北地区变成它的殖民地。国民党政府一面推行对日不抵抗政策,一面加紧反共进行内战。1935年8月1日,中共中央发表了《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号召全国团结起来,停止内战,一致抗日。在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影响下,上海的抗日救亡运动蓬勃发展,上海妇女界救国会率先成立,史良同志是发起人之一,并被推选为理事。上海文化界救国会成立后,史良同志被选为执行委员。1936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气焰更加嚣张,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5月31日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正式成立,选举宋庆龄、沈钧儒等四十余人为执行委员,史良同志是其中重要一员。为了推动国民党抗日,她曾同沈钧儒、章乃器、沙千里作为救国会的代表,到南京请愿,并积极参加抗日救亡的宣传活动。国民党政府顽固实行“攘外必先安内”的方针,于11月22日悍然逮捕了救国会领导人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沙千里、王造时、史良,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七君子”之狱。史良是“七君子”中唯一的女同志,她在狱中拒绝敌人的诱降阴谋,坚持爱国无罪的正义立场,直到七七抗战开始后,在全国人民的声援和中共中央的敦促下才被宋庆龄、何香凝、胡愈之等营救出狱。
抗日战争期间,史良同志在武汉、重庆等地参加抗日救亡运动和民主运动。1938年至1940年,她以救国会领导人身份参加国民参政会任参政员,为要求国民党政府实施民主,和妇女参政进行了不懈的斗争。同时担任新生活运动妇女指导委员会委员兼联络委员会主任、中国战时儿童保育会常务委员、中国妇女慰劳总会理事,在团结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日前线,训练妇女干部方面做了不少卓有成效的工作。1941年1月,国民党政府制造了“皖南事变”,掀起第二次反共高潮,中国共产党参政员拒绝出席第二届国民参政会的会议,史良和救国会的其他同志坚决支持中国共产党的正义立场,也毅然宣布拒绝出席国民参政会。1942年,史良同志参加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4年9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改组为中国民主同盟,史良同志被选为第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并负责民盟重庆市委员会组织工作。
抗日战争胜利后,毛泽东主席、周恩来副主席到重庆,同蒋介石谈判,达成了“双十协定”,决定举行由各党派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旧政协”),共商国是。史良同志担任中国民主同盟代表团的顾问,她和民盟其他领导人一道,同中国共产党密切合作,为争取民主、反对独裁,争取和平、反对内战,同反动势力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旧政协会议以后,史良同志回到上海,继续执行律师业务,同时积极参加民主革命活动。1947年10月,国民党政府悍然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迫使民盟停止公开活动。1948年1月,民盟在香港召开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同中国共产党紧密合作,为推翻蒋介石独裁政权和驱逐美帝国主义的势力出中国而斗争。史良同志因当时处境不能离沪赴港参加,曾委托赴港参加全会的沙千里同志代表她出席。随后她根据民盟总部决定,在上海建立了民盟华东执行部,并担任华东执行部主任。在白色恐怖下,史良同志机智顽强从事民盟的地下工作,在宣传民主,保护民盟组织,联系群众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上海解放前夕,国民党反动派搜查了她的住宅,并密令逮捕她,在这危难时刻,上海解放了,史良同志才免遭毒手。1949年6月,史良同志到北平,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新政协”)的筹备工作。9月,她以民盟代表的身份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并被选为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在上述历史进程中,她为民族、民主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史良同志被任命为司法部长和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在党的领导下,她为新中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为我国妇女运动,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她历任第一届至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第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她是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二至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她历任民盟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常务委员、副主席等职。她还担任过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领导职务,先后被推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副主席。
十年内乱中,史良同志曾经受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迫害,幸而得到了周恩来总理的保护。粉碎“四人帮”以后,她坚决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衷心钦佩党中央拨乱反正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拥护党中央实行改革和开放的决策。她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参与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民主协商,为恢复和健全民主与法制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她为加强民盟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开创民盟工作新局面,为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史良同志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患难与共、并肩战斗的亲密战友。在大革命时期,她受到中国共产党人可歌可泣事迹的影响,踏上献身于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的道路。三十年代初期开始,她在上海同中国共产党的地下组织建立了联系,积极为被国民党政府逮捕的中国共产党人和革命进步人士出庭辩护,其中,1933年为遭到国民党反动派非法逮捕的中共中央委员邓中夏同志进行辩护,极力营救,就是一例。她在长期的实践中认识到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中国才有光明的前途。半个多世纪以来,她热爱党,诚心诚意地接受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她为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事业奋斗不息。
史良同志的一生,是不断追求进步,不断追求真理的一生。她把毕生精力献给了祖国和人民。她献身革命,坚贞不屈,爱憎分明,敢于斗争。只要是对人民有利的事业,她总是不惜一切努力去完成。她积极参与国家法制建设。她长期从事妇女运动,热心妇幼事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进行不懈的努力。她善于团结知识分子,经常反映知识分子的意见和要求,为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竭尽心力。她对祖国的前途充满信心,常以“人民的事业必胜”来表达她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的高度信念。她十分关心祖国统一大业,经常寄语海外旧友,希望共同努力,为促进国共第三次合作,早日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作出贡献。
史良同志的历史功绩将永远铭记在人民心中。
(新华社发)(附图片)
  ?1981年2月5日,在政协全国委员会举行的春节茶会上,邓小平同志向史良同志致节日祝贺。
新华社记者 刘东鳌摄
  ?1983年6月,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邓颖超同志在休息室亲切问候史良同志。
新华社记者 崔宝林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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