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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的“妙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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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14
第1版()
专栏:今日谈

  经理的“妙论”
严昌琪
厂工会和职代会认真行使监督权,发动职工民主评议干部。几位受到群众批评的干部跑到公司副经理处告状。副经理一面对他们进行安抚,一面将厂工会主席找来训话:“中央讲得蛮清楚,‘职代会是民主管理的形式’,形式嘛就是形式,怎么搞成真的呢?”
这真是一鸣惊人之论。事物都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任何形式都是某种内容的形式,与职代会的民主管理形式紧密相关的内容正是《决定》所规定的“三权”:审议权、监督权、维护权。无论如何,“职代会是民主管理的形式”决不能与形式主义划等号吧?堂堂一个公司副经理,竟连这点常识也没有!
不过,这位副经理的“妙论”至少给了我们一点信息:某些地方形式主义多么严重,弄虚作假竟到了大言不惭的地步。而某些领导之敢于肆无忌惮地搞形式主义和新的不正之风,正是因为那里的职工群众还没有真正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对干部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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