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阅读
  • 0回复

“养鸡生蛋”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14
第2版()
专栏:杂谈

  “养鸡生蛋”
史凝
你希望鸡多生蛋吗?那就得先喂给它足够的饲料,而且要讲究饲养方法;当然,也要注意卫生防疫。
税务部门要向乡镇企业、村办企业以及种种专业户、联合体征到越来越多的税金,就先要对它们实行信贷、税收优惠,而且要善于掌握支持、减免的时机,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同时,也得堵塞可能存在的种种漏洞。
税是应该收的,但收税要贯彻中央的精神,有利于发展生产,培植、涵养税源,决不可因眼前之利采取“杀鸡取蛋”的办法。“只取不予”为下策。
沙洲财税部门对乡镇企业采取“欲取先予”的办法,在这个县的乡镇企业初步兴起的五年,即1979到1983年,财税部门给全县乡镇企业减免了大约七千二百万元的税额,而这五年里全县乡镇企业增加的税额的总和,则是一亿三千多万元。1984年这个县的乡镇企业进一步大发展,一年就交税六千七百九十五万元;今年1至4月,又交税五千二百万元,预计全年可交税一亿六千万元,比1979年增加大约十倍。
经济生活是很复杂的,在许多情况下,帐可以这样算,也可以那样算,都不违反法规。在不违背大原则、合乎有关规定的限度内,是有灵活处置的余地的。在一个企业草创伊始、势单力薄的时候,在一个企业遭遇风险、处境危急的时候,在金融、税收上适当地松一点,就能把它搞活;卡得太紧了,就可能置它于死地,或者虽能生存却没有生气。各个企业各个时期情况各不相同,在“取”“予”的分寸上,应当也可以灵活掌握。最重要的原则是有利于发展高效益的生产,使国家、集体、个人都能增加收益,并且源源不绝。
无论如何,要有“养”的观点,“繁殖”的观点,不要被眼前小利弄得目光短浅。“欲取先予”,是要有点战略眼光的。
对农村里新的企业家,也要以“养”为重。即使是对其中有缺点、弱点和错误的人,只要不是有意违法乱纪,也要养护,要培养和发扬他们的长处,帮助他们补救自己的短处,不可轻易言“杀”(惩处或弃置不用)。一瞬间就可以抹杀一个人才,而培养一个人才却需要若干年。许多乡村企业的兴旺或衰落,与得到或失去一个或几个精明能干的企业家有相当密切的关系。在这方面,沙洲的经验是可贵的。
财税部门和这样那样的乡镇企业之间,政法部门和这样那样乡镇企业人员之间,都有互相了解、互相尊重的必要。如果一方不区分主流和支流,抓住一点不及其余;一方遮丑护短,以隐瞒实情为得计,那只能是事与愿违而把事情办糟。相互尊重,开诚布公,大家都着眼于促进生产、繁荣经济这个大局,才能多“养鸡”,多“生蛋”。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