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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厂长(经理)用好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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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14
第2版()
专栏:我说经济改革

  支持厂长(经理)用好权
  沈潇
随着简政放权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确立,人、财、物集于厂长(经理)一人身上,责任重了,权也大了。毫无疑问,要求厂长(经理)掌好权,用好权,不要以权谋私,这是应该的。问题的关键是,上下左右要支持厂长(经理)用好权。
由于工作的需要,我接触了不少厂长(经理),他们苦恼地说:“来自上面的不合理要求,我们可以抵制,来自下面的无理要求,我们可以耐心劝说,就是来自左右的我们难以应付。”何谓左右?据说主要指工商、银行、税务、电力,交通等部门。
这些部门,对于工厂商店来说负有监督和服务的双重责任,他们可以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或法律的手段,督促厂长(经理)遵纪守法,严格按财经制度办事,努力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他们更应该成为厂长(经理)的“智囊团”,协助厂长(经理)搞好企业管理,跳出事务圈子,加快企业技术改造的步伐,少花钱,多办事,力求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可是,他们中的某些人,利用自己手中的一点权力,迫使厂长(经理)干违心的事情:小者,走后门买紧俏商品;大者,为亲朋的工作调动、住房分配、入党提干,充当“说客”。厂长(经理)怕断资金来源,怕断电,怕行路难,更怕遭到无理罚款,在推不得、躲不过的情况下,只能违心地照办。
(注:作者是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分行土门办事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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