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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分户承包经营取得好效果 桃山林业局大胆探索经营体制改革新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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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16
第2版()
专栏:

国有林分户承包经营取得好效果
  桃山林业局大胆探索经营体制改革新路
编者按:黑龙江省桃山林业局积极探索国营林场内部改革的新路,大胆汲取农业领域分户经营的成功经验,形成了适合于林业生产特点的家庭经营形式。实践证明,这种经营形式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林场职工及其家庭的生产积极性,带来了林兴业旺、利国利民的效果,是国营林场加快营林造林、开展多种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一个好办法。桃山林业局的经验、尤其是改革探索的精神是很好的。
目前国营林场经营体制的改革刚刚开始,破旧立新,除弊兴利,要做的事情很多,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发扬敢于探索的精神。没有这点精神,改革便无从谈起。
本报讯 记者陈满正报道:黑龙江省桃山林业局从1983年起实行国有林分户经营承包责任制,打破了长期集中经营的旧格局和平均主义的分配形式,使承包者责权利相结合,营林生产和多种经营都有了很大发展。
桃山林业局从1960年建局到1979年共造林七十三万多亩,但保存率只有52.8%。由于森林长期采伐过度,蓄积量由建局初期的一千六百万立米下降到一千一百万立米。为了加快营林速度,该局从1979年开始对营林生产实行了小组承包,但由于吃“大锅饭”的体制未解决,效果不大。1981年白河营林所刘统久承包了一百一十三亩林地,精心造林、管理,成活率达到97%。这个事实使局领导看到了职工家庭营林的潜力。1981年春天,全局在上呼兰营林所全面试点,取得了分户经营承包的经验,当年在全局普遍推广。
这个局国有林分户经营承包有两种形式:千亩以下的分散林地、水湿地、疏稀林、荒山荒地,实行分户承包;万亩以上的大片林地,按沟系实行联户承包。现在,已有一千四百四十六户职工(其中二十二个联户)承包了林地一百一十七万多亩。
实行分户承包经营的原则是“四准四不准”和“几个坚持不变”。即准许改革机构体制、经营手段、分配形式和管理办法;不准许突破工资总额、木材生产计划、林权山权公有制性质和职工应享受的福利待遇。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性质、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国家统一的收购政策等。在承包中明确“五定五包”:定面积、定任务、定人员、定设备、定费用;包经营进度、作业质量、森林保护、技术措施、安全生产。
为了适应经营承包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这个局改革了机构体制,精简了科室,变三级管理为两级管理,由林场和营林所直接抓承包户;精简的干部和技术人员,下放到基层,加强领导和技术指导。
这个局分户经营承包两年,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加快了森林培育,提高了造林质量。实行分户承包,职工经营森林的好坏,同个人收益直接挂钩,全局出现了承包户要求多造林、造好林的新气象。按合同规定:造林成活率达到85%为合格,超过标准,每多活一棵树苗,奖励一角钱;成活率低于85%的,每缺一棵树苗,罚一角钱;成活率低于40%的,要返工重造。结果1984年造林八万一千亩,成活率达到98.5%。
营林生产成本降低,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实行分户经营承包,人人关心成本,户户精打细算,营林成本由1982年的每亩四十九元,下降到1984年的三十五元。仅此一项,两年共节约造林综合成本费四十一万多元。
发展了多种经营。职工有了林地,把营林和多种经营结合起来。做到生产有基地,采集有资源,自主经营有时间,变封山育林为抚林生产,促进了森林生长。过去无人抚林,小材下山难,生活取暖要烧好材;现在小材都成了加工的好原料。
农副业生产也有了大的发展。全局出现家庭经营的小苗圃、小作坊、小商店和种植、养殖户六百七十个。据初步统计,多种经营的项目由承包前的十项十八种,发展到去年的四十五项一百五十二种,产值一千三百多万元,占全局总产值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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