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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队要懂法——李连秀、李振军一席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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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16
第4版()
专栏:

  执法部队要懂法
  ——李连秀、李振军一席谈
8月6日上午,在北戴河武警招待所里,武警司令员李连秀、政委李振军刚刚看望执勤部队回来,还没有顾上脱下汗湿的衣服,就兴致勃勃地同记者谈起武警部队学法执法的问题来。
记者:在今天看望部队时,你们二位领导为什么一再强调武警战士要学好法、用好法呢?
李振军:中央提出五年内在全民中普及法律常识,这对担负执法任务的武警部队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第一,武警部队担负着看押、看守、守卫、守护、巡逻、警卫、检查等任务,具有政策性强、法律性强的特点,没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法制观念的人,是难以适应这样的工作的。第二,武警部队分布广,从内地到边疆,从空中到海面,都有它的执勤点,具有接触社会面宽,接触群众多的特点,干部战士学好了法,就能更好地认识我们现代的社会,理解党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同时还可以帮助群众学法,更好地开展警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第三,武警部队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每年都有大批的干部战士转业复员,他们在服役期间学好了法,回到地方就会发挥作用。
记者:这样说来,加强法制教育是武警部队建设中的一个新的课题了?
李连秀:是的。新时期如何加强部队建设,这是一门科学。部队历来强调服从命令听指挥,讲纪律多,讲组织观念多,讲法制却很少,甚至不少人认为法律与部队关系不大,部队可以自外于法律。今天,我们要走以法治国的道路,部队要与之相适应,就必须加强法制教育。武警部队的任务和部队生活中出现的问题,许多都与法律相联系,所以就得要求每个干部战士知法懂法。比如:搞边防检查的,要懂国际法;搞巡逻的,要懂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搞监所看押看守的,要懂劳动改造工作条例等。同样是个军人,懂法与不懂法处理起问题来就大不一样。今年5月,希腊籍一旅游船驶抵秦皇岛港,秦皇岛边防检查站的李占林同志,检查出九名美国旅客没有签证,原因是我方有关单位丢失的。他马上拿起报话机向上级报告情况,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熟练地提出处理意见,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受到外国人的好评。新疆有一个武警代理副中队长,他在执行一次解押任务时,因对一犯人有成见,途中就私自把犯人处置了,结果他本人也受到法律制裁。毛泽东同志说过,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现在还可以加一条,没有法律知识的军队也是愚蠢的军队。我们决心把法制建设作为部队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记者:在这方面你们有什么打算?
李振军:我们总的目标是设想两年内在武警部队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一抓法律的启蒙教育:部队训练大纲增设法制内容,武警院校开设法律系和法制课,采取刊授、函授、轮训等多种学习途径攻读法律。二抓必要的考核制度,经过考核成绩合格者,发给证明,对学有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嘉奖表彰。三抓文化补习,为学习法律知识打基础。四抓在实践中学和用,不断总结部队在执法中的经验教训,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
李连秀: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法律水平如何,对部队影响极大。所以我们还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要把懂不懂法做为考核和选拔干部的一条标准。李世民说过,少从戎旅,不暇读书,贞观以来,手不释卷。我们从战争年代过来的老同志,现在坐下来读书,也要读些法律书籍啊!
李振军:对!法正国泰,律清民安,政通人和,盛世万年。我们都要学好法用好法。(附图片)
  李连秀同志(左)李振军同志(右)近影。姚达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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