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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卫纪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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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16
第4版()
专栏:

  警卫纪事
夏日的北戴河海滨,沙软潮平,凉风习习,避暑游人纷至沓来:嬉海水,观日出,赏海潮,陶醉在大自然的美景之中。
然而,为了能使游人们愉快地度过这美好的时刻,驻守该地的武警河北总队六支队的干部战士,不知付出了多大的代价!这里记载的是他们日日夜夜的几个片断。
七月十四日凌晨三时
兀立于海畔悬岸的鹰角石(又称鸽子窝),是观赏日出的佳境。每天当夜幕还没有退去的时候,游人们便潮水般地向这里聚来。七月十四日凌晨三时,一女青年披星戴月也急匆前往,行至半路,突然一歹徒向她扑来,企图强奸。姑娘的呼救声,惊醒了熟睡的支队拳术教员孙金星。小孙立刻奔出门外,歹徒见势不妙,只身逃跑时,一下被小孙扑倒在地。歹徒扎挣起来企图打倒小孙后再跑,哪知练就一身武艺的小孙,只用了几招摆拳、勾拳,就把歹徒制服,并扭送到派出所,使姑娘免遭一难。
七月十四日夜十一时
五光十色的海贝项链,是北戴河海滨的特产。从早到晚,项链摊前顾客不断。要维护好社会治安,项链交易之地的动向必须注视。七月十四日夜十一时,当四名武警战士巡逻到小红桥时,一个项链小贩揪住一个青年,说他偷了项链,接着有二十多人蜂拥上去喊打,被打青年惨叫:“我没有偷!”“救命!”巡逻组长张进宝见状,大喊“住手!”接着讲:“偷拿项链的事没有查清就随意指控他人,而且聚众打人,这是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是违法的。即便项链是这个青年偷的,也应交公安机关处理。我现在提醒大家,谁再动手打人,后果由谁负责!”在场人一听,谁也不敢动手。巡逻战士又把纠纷双方送到了派出所,一起流血斗殴终于避免了。
七月二十一日夜十二点
二中队第二巡逻组战士葛立新、高全兴、宋智勇七月二十一日夜间巡逻时,在老虎石公路上见一位三十岁的妇女在地上翻滚。他们问情况时,那妇女说:“不用管。”三人闻其说话时药味特别大,估计是服了毒。这时已十二点了,路上没有车辆。他们即将妇女背起,以最快的速度跑进了保二路派出所,并在民警的协助下用摩托车将人送到了医院。青年妇女脱险了。她叫张福宏,因与家庭发生矛盾,产生轻生之念。她想死前看一眼美丽的北戴河海滨。可是,她万万没料到,我们的武警战士把她从死神的手里夺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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