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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部决定二十一种商品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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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17
第3版()
专栏:

  经贸部决定二十一种商品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新华社北京9月16日电 对外经济贸易部决定自9月20日起,对二十一种商品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这些商品是:皮制劳保手套、绸缎、陶瓷、冻对虾、板栗、哈密瓜、乌龙茶、鬃刷、豆粕及豆饼、桂皮、桂油、苎麻及纺织品、亚麻纺织品、胡麻纺织品、大麻纺织品、红黄麻及麻袋、卫生纸、片仔癀、氯霉素、天津鸭梨、沙田柚子,除绸缎、皮制劳保手套由经贸部发证外,其他十九种商品都由省、市、自治区经贸厅发证。
为了做好出口许可证的发证工作,对外经济贸易部重申:凡宣布实行出口许可证的商品,任何单位(包括经济特区、海南行政区)、一切贸易方式(包括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中外合资等)都必须按照规定申领许可证。海关凭出口许可证监管验放。对弄虚作假、无证出口的,由海关按违章或走私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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