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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体迈出体制改革的第一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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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18
第7版()
专栏:综述

  共同体迈出体制改革的第一步
魏崴
欧洲共同体国家政府代表会议9月9日在卢森堡举行首次会谈,各方一致同意在10月15日之前拟出修改《罗马条约》的草案,供进一步讨论。欧洲共同体各国经过长期周折后,终于在实现体制改革方面迈出第一步。
修改《罗马条约》是6月底在共同体首脑米兰会议上定下来的。那次会议打破了共同体多年来实行的协商一致的决策原则,以七票赞成、三票(英国、丹麦和希腊)反对的多数表决方式,通过修改共同体基本章程《罗马条约》的决议,确定于10月中旬召开成员国政府代表会议,具体讨论修改事宜。这次9月举行的政府代表会议,实际上是为10月会议作好准备。看来,共同体的决心已下,要加快一体化的步伐。
《罗马条约》签订于共同体创立前夕的1957年3月。二十八年来,共同体已从六国扩大到十国,不久还将进一步扩大为十二国,同时,世界形势也发生了巨大变化。《罗马条约》的局限性日益暴露,急待补充和修改。需要修改的方面很多,各方正在准备意见。据报道,共同体委员会主席德洛尔也将提出一个方案,包括建立统一的内部市场、“工艺欧洲”、欧洲货币体系等方面。然而修改面临的首要问题将是对决策机制的改革,即共同体部长理事会决定问题时是继续沿用一致通过的制度,还是改用多数表决通过制。
本来,按照《罗马条约》,除重要决策外,“理事会的决定由理事会成员的多数通过”。但是,由于当时的法国总统戴高乐认为这样做可能危及国家主权,在1965年提出“卢森堡折衷方案”,从而使理事会在任何问题上,只要一国反对便形不成决议,共同体的决策效能极低,即使在处理最紧迫的问题时,部长理事会也常常因为各国的意见不一,被拖延下来。例如在经济合作、共同体扩大、农业政策、预算摊款、货币体系等问题上,共同体就曾年复一年地议而不决。随着明年1月西班牙和葡萄牙成为成员国,共同体的国家更多了,如果继续采用一致通过制,可以想象,决策将会难上加难。
另一方面,近十几年来,共同体在经济、贸易及科学各个领域面临美国和日本的激烈竞争。特别是在尖端技术方面,与美、日相比,有一定差距。形成这种局面有其历史原因,但共同体决策能力软弱,反应迟缓,使用力量分散也是个重要因素。严峻的形势迫使共同体尽快变革决策程序,以进一步加强合作。
改革势在必行。各成员国在这一点上已趋于一致。现在的问题是,实行多数通过的表决制后,虽然可加快决策过程,但共同体超国家性质也相对加强,必定会在一些问题上,影响到成员国的具体政治、经济利益。如何在决策时照顾到少数持不同意见的成员国利益,究竟从哪里着手,先改哪些,后改哪些等等,仍是一个有待解决的课题。一般认为,改革的趋势虽是不可逆转,但改革决不会是轻而易举的,今年10月中旬的共同体国家政府代表会议可能仍会出现一些争执,需要各成员国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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