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6阅读
  • 0回复

中共中央提出制定“七五”计划基本指导原则 坚持把改革放在首位 改革和建设互相促进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20
第1版()
专栏:

  中共中央提出制定“七五”计划基本指导原则
  坚持把改革放在首位 改革和建设互相促进
坚持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基本平衡;把提高质量和效益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在推进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七五”计划的建议(草案)提出,“七五”期间经济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指导原则之一是,坚持把改革放在首位,使改革和建设互相适应,互相促进。
《建议草案》指出,“七五”期间是全面改革我国经济、科技、教育等管理体制的关键时期。只有不失时机地革除现行体制中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种种积弊,逐步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各项管理体制,才能保证我国经济在今后五年、十年、二十年以至更长时期的持续发展。
《建议草案》说,从根本上说,改革是为建设服务的。从当前来说,建设的安排要有利于改革的进行。《建议草案》强调说,为了改革的顺利进行,必须合理确定经济增长率,防止盲目攀比和追求产值产量的增长速度,避免经济生活的紧张和紊乱,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建议草案》指出,改革的方向必须坚持,改革的步骤必须稳妥。各项改革措施要相互配套,既有利于微观搞活又有利于宏观控制,以保证和促进整个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中共十二届四中全会提请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审议的建议草案中关于制定“七五”计划的其它基本指导原则是:
——坚持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基本平衡,使积累和消费保持恰当的比例。根据国力的可能,在妥善安排人民生活的同时,十分注意确定合理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做到国家财政、信贷、物资和外汇的各自平衡和相互间的综合平衡,这是保证经济比例关系协调、经济生活稳定和体制改革顺利推进的根本条件。鉴于当前的建设规模已经过大,1986、1987两年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体维持1985年的水平,后三年再根据情况适当增加。在控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的前提下,必须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加强能源、交通、通信、原材料等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避免不分轻重缓急,防止齐头并进。
——坚持把提高质量和效益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上来,正确处理好质量和数量、效益和速度的关系。必须加强质量管理、技术管理,严明劳动纪律、财经纪律,健全检查制度、监督制度,大力提高企业职工的素质,同时积极推进技术改造,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把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提高到新的水平,这是加速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根本途径。
——坚持在推进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我们采取的所有改革、开放和搞活经济的政策,目的都是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须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全国人民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以推动物质文明的发展,并保证它的正确方向。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