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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军区某师在军民共建活动中 积极协助地方做好失足青少年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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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20
第4版()
专栏:

北京军区某师在军民共建活动中
  积极协助地方做好失足青少年工作
本报讯 北京军区某师积极配合北京市丰台区工读学校及社会各方面做好失足青少年的教育转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两年多的时间内,丰台区工读学校学生犯罪率由原来的42%下降到4%,成为全国工读学校学生犯罪率最低的学校之一,前不久被丰台区人民政府命名为“文明学校”。
1983年初,这个师同北京市丰台区工读学校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部队把帮助工读学校搞好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工作作为军民共建的一项主要内容。部队党委同工读学校一起经常研究教育工作,部队还派出八名优秀干部战士到工读学校担任辅导员。
部队辅导员把军队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带到工读学校。他们经常进行家访、调查了解情况,配合社会各方面搞好综合治理;对失去家庭温暖和患有疾病的工读学生,他们象待亲弟弟一般,在生活上关心体贴他们;他们经常组织工读学生开展娱乐游戏、读报影评、向昨天告别等各种有益活动,使工读学生在娱乐中受到教育和熏陶。
针对失足青少年不学法、不懂法,法制观念淡薄的特点,部队辅导员还十分注意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读学校有个姓唐的学生,入校前有偷摸行为,进校后又重犯。部队辅导员阎彦根据他的情况,和他一起学习刑法、刑事讼诉法有关条款,帮助他划清美丑和荣耻界限,树立法制和道德观念。现在,小唐已从工读学校结了业,办起了个体弹簧厂,成为一个自食其力的新人。
(陈中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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