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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率的《来信简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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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21
第5版()
专栏:街谈巷议

轻率的《来信简复》
为了迎接建国后的首届教师节,大家都在千方百计为教师办一些实事。尊师重教,开始成风,令人喜悦。可在一些学校,也出现了“排排座,吃果果,你一个,我一个”的平均主义现象。给教师配备个书柜、台灯之类,就要给全校所有职工每人一份,否则就办不成。但这毕竟是个别现象。
令人奇怪的是8月11日《西安晚报》第二版刊出的一条《来信简复》,其中写道:“……来信询问即将到来的教师节,除教师外其他人员是否享受这方面的待遇。我们认为凡在学校工作的人员,包括行政干部和工勤人员,均应享有教师的所有待遇。”答复者是“西安市教育局信访办公室”。
这条不足百字的《来信简复》刚刚发表三几天,在市教育系统就形成相当大的“气候”:不管是不是教师,都要享有教师的“所有待遇”。各校领导感到手足无措——执行吧,明明是搞“大锅饭”、平均主义,不合适,再说经费也要成倍增加;不执行吧,这是市教育局的意见,《西安晚报》又公开刊登了,加之本单位早有议论,如何能顶得住呢?令人不安的是,这种“气候”还在继续扩展之中。
我认为,教师节不等于教育节或学校节;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双肩挑”教师和兼任教师)就是教师,行政干部和工勤人员不应享有教师的所有待遇。因此,这个《简复》是错误的,是和建立教师节的宗旨相违背的,应尽快予以纠正。
陕西省化学工业学校 杨新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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