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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事业迅速发展 “六五”期间为受灾投保单位和个人提供二十多亿元赔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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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24
第4版()
专栏:

我国保险事业迅速发展
“六五”期间为受灾投保单位和个人提供二十多亿元赔款
新华社北京9月23日电 (记者田川)“六五”期间我国保险事业获得迅速发展,保险公司为投保单位和个人支付了二十多亿元的赔款,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安定起到了保障作用。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保险提出了日益迫切的要求。1979年年底,国务院决定恢复在十年动乱中停办的国内保险业务。经过几年的发展,保险种类日益增多,国内开办了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汽车及第三者责任保险、企业职工养老金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及多种农村养殖业保险和种植业保险等,共一百二十多种保险业务。另外还开办了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飞机保险、海上石油勘探和开发保险、核电站保险及国际再保险等,共四十多种国际保险业务。现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已经在全国设立了二千一百多个分支机构,承保的金额越来越大,提供保障的范围也进一步扩大。仅今年上半年承保的各种财产和责任的总额就有四千一百一十五亿元,收入保险费达六亿多元。
五年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除为参加保险的单位和个人支付了巨额赔款外,还拨付了七千五百多万元的防灾费用,对受灾单位尽快恢复生产,受灾个人的生活安定都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同时还上交国家十一亿元的税利,并建立了相当数量的保险基金。今年各地保险机构对沿海和东北地区遭受台风和洪涝灾害的单位和个人,也将提供经济补偿,总公司在资金上做好了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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