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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不“丢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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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24
第4版()
专栏:一事一议

“放开”不“丢开”
刘永国 许江善
夏日炎炎,五位汗流满面的农民,走进湖北随州市蔬菜公司。领头的是南郊区瓜园村会计艾高宇。他和四名组长是受菜农的委托,专门进城向市蔬菜公司致谢的。
如今蔬菜价格放开了,菜农尽可以自行摆摊设点卖菜,还感谢蔬菜公司什么呢?
那是5月底的一天,市蔬菜公司突然接到瓜园村的告急电话:他们还有八万斤洋葱销不出去,请求支援。听到这话,有的职工心里不舒服:“能销的,你赚了钱;滞销的,找我们。”党支部书记钟光荣和经理们却不这样想。他们认为,菜农兄弟有困难没忘了找蔬菜公司,这是对国营商业的信任。再说,蔬菜价格放开了,不等于蔬菜公司调节蔬菜市场余缺的责任就可以放弃。于是,公司领导说服职工,迅速安排人员联系销售和运输,八万斤洋葱调往哈尔滨。紧接着,在黄瓜、西红柿蜂拥上市时,瓜园村销不出去的一万斤黄瓜、十一万斤西红柿,也在市蔬菜公司的帮助下,乘上远行的火车,驰往首都和遥远的松花江畔。
随州市蔬菜公司对菜农“放开”而不“丢开”,关键时刻帮助解急难,做得对。
自从蔬菜市场放开以后,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许多城市出现了蔬菜上市数量多,品种多,质量好,价格平稳的好趋势,市民感到方便,农民得到实惠,国家减少补贴,几方面满意。有的国营菜店,由于原来的渠道打乱,加上其他因素,在经营上曾一度竞争不过集体和个体户。于是,有的职工牢骚满腹,怨天尤人;有的要求改行,放弃“阵地”。
怨天尤人没有用,“阵地”不应放弃,国营商业在流通领域中仍应努力发挥领导作用,该做的事情不是少了,而是更多了;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如提供信息,调节市场余缺,平抑价格等。同时也包括象随州市蔬菜公司那样,发挥国营商业人力物力较为雄厚和联系面广等优势,在蔬菜旺季,帮助菜农及时把本地销不完的蔬菜销到缺菜的地方去,保护菜农发展蔬菜生产的积极性。这些都是国营商业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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