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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等四市建筑业实行行业管理 为中心城市建筑业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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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27
第2版()
专栏:

南京等四市建筑业实行行业管理
为中心城市建筑业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据新华社南京9月26日电(记者张行端)南京、重庆、沈阳、南昌四个城市的建筑工程局或建筑管理局,实行政企分家,专职负责全市建筑业的行业管理,推动了建筑业改革的健康发展。
最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在南京召开了四市建工局长座谈会,赞扬这四个城市在建筑业行业管理上走在了全国的前头,为中心城市建筑业管理体制的改革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近几年来,一些城市的建筑工程部门政企合一的问题没解决,建筑市场上出现了有的企业管得过死,有的企业无人过问的现象。
为了改变这一状况,去年年底以来南京、重庆、沈阳、南昌四市先后成立了建筑工程局或建筑管理局,并与市属建筑企业在经济上脱钩,只作为市政府的职能机构,对全市建筑业实行行业管理。他们做到了四个统一管理:
统一管理全市建筑队伍,对城乡建筑队伍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目前重庆市已审查了一千一百多个企业,其中审定为甲级建筑企业的有一百一十七个,其余为乙级和丙级。这就为按照技术等级确定建筑任务打下了基础。
统一管理建筑市场,抓招标、投标管理。沈阳市规定,凡建筑面积在二千平方米以上或投资三十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一律实行招标承包制。今年以来,沈阳市实行招标的工程已有二百八十项,占全年新开工面积的90%。
统一管理工程质量,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监督队伍的建设。南昌市建筑管理局几个月来查处了十七个发生质量事故的工程,其中决定要拆除重建的二个,停工整顿的二个,加固补建的五个。有的市还规定,工程竣工后必须有市监督站签发的“质量认定书”,银行才能给予结算。
统一制定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重庆市建管局先后制定、颁布了关于建筑企业管理、文明施工管理、质量管理等七个规章条例,在全行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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