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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共联盟第二十次中央全会提出 进一步发展南斯拉夫对外经济关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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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27
第7版()
专栏:

南共联盟第二十次中央全会提出
进一步发展南斯拉夫对外经济关系
新华社贝尔格莱德9月25日电(记者陈诗让)南共联盟今天在这里举行第二十次中央全会,讨论了对外经济关系政策和新的外汇制度问题,会议一致通过了共盟中央主席团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展南斯拉夫对外经济关系的文件。
这次中央全会是根据南共联盟中央主席团的提议召开的,目的是通过这次会议推动联邦议会尽快通过南斯拉夫对外经济关系的三个新法律:外汇业务法,对外商品和劳务流通法,对外贷款关系法。
这三个法律的草案已在今年初由联邦执行委员会制订出来了。经过近半年的讨论,执委会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修改了一些有关条款,但目前存在的分歧仍然很大。最近几天联邦议会开始审议各共和国和自治省对这三个法律提出的新的立场,但由于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两个共和国的议会公开否决了上述三个法律的草案,南共联盟中央主席团和各共和国、自治省共盟的领导经过努力,排除了某些障碍。为了克服分歧,缩小谈判和协商的时间,共盟中央主席团向中央委员会建议,让所有的党员都对制订这些法律负起责任,以便推动这项任务的完成。
南共联盟中央主席团委员佩·马蒂奇在今天会议上作主要报告时说,共盟中央主席团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展南斯拉夫对外经济关系的立场文件明确地确定了共盟在对外经济关系方面的政策。
马蒂奇说,制订新的法律是南斯拉夫经济战略决策的一部分,是为了提高南斯拉夫的出口能力,协调整个社会生产和整个国家的内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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