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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积极试点总结经验 发展“庭院经济”取得好效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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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0-03
第2版()
专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积极试点总结经验
发展“庭院经济”取得好效果
本报讯 记者李渡、通讯员兰晓报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庭院经济”取得了好的经济效果。
1983年兵团全面实行农业承包责任制后,各团场虽然多数增收,但少数经营较差的团场为了扭转亏损,采取了高指标、高利润、高上交的“三高”措施,结果,职工得利少,甚至减收和倒欠。
兵团党委积极想办法解决这个难题。去年初,经调查研究提出了兴办“庭院经济”的意见,在国有土地上划出一部分作为农工的宅基地和自留地,建设以农户为单位的“庭院”。在庭院内,农工个人有种植、经营、收获、销售权,国家不征收。农工在完成大田承包任务的前提下,可以完全自主地发展自己的庭院经济。这一措施较好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发掘人才潜力,有效地增加农工个人收入,深受农工欢迎。经营得法的庭院收入很快可超过原来工资相对高的基层干部的收入。有的基层干部认为这是肥了私人损了国家,推广遇到困难。去年全兵团仅有3%的农户划定了庭院。
兵团党委通过各种会议组织干部学习中央三个“一号文件”,深刻领会党的富民政策的精神实质,研究和讨论兵团农业的特征、现状和前途,仔细分析庭院经济的利弊,并积极进行试点,取得了成功经验。兵团党委对一些思想不通的基层干部做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也对一些不正确意见提出严肃批评。兵团司令员陈实决心很大,他多次组织实地调查,亲自督促检查。他说,你不让职工先富起来,强调让国家(实指团场)先富起来,就把二者对立起来了,结果谁都富不起来,大家一起穷下去。
去年底兵团党委通过总结庭院经济的优越性,统一了大家的认识,今年庭院经济终于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起来。推行较早的先进团场的情况表明,庭院经济具有很大的生命力,职工生产积极性迅速增涨,收入大幅度增加。与此同时,大田承包任务也自然完成得好,承包提成加上各种副业税收不仅使团场收入得到保障而且有所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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