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阅读
  • 0回复

采取措施保护青蛙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0-03
第7版()
专栏:答复反应

采取措施保护青蛙
你报八月二十二日第七版刊登的《九江市青蛙遭劫》一信,反映的情况属实。对乱捕青蛙,我区工商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曾采取措施予以制止,但未能完全杜绝。我区区委和区政府看到报纸后,对此极为重视,当即责成工商管理部门牵头、市城管大队配合,组成专门队伍,逐个市场进行搜缴、放生。同时,根据市区的特点,以及贩卖的情况,采取了三条措施:一、堵进。在码头、车站设点把口,一经发现,当即没收,重者给予处罚;二、堵收。对市区所有餐馆下达通知,若再买青蛙做菜,成倍罚款;三、堵卖。对分布在大街小巷、农贸市场的青蛙贩子,区工商管理部门同有关单位配合,组成一支专门队伍,进行查、找、没收。
执行上述措施以来,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江西九江市浔阳区五讲四美
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办公室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