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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基本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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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0-05
第3版()
专栏:编余短论

这也是“基本建设”
叶伴
这几年,各级地方政府都有了点机动财力。手里有了钱干什么?不少同志首先想到的是办企业、搞基建。结果是,这里也铺摊子,那里也铺摊子,计划外项目越上越多,弄得大家争能源、争材料、建设周期长、经济效益差。这种做法,很可能得不偿失。
然而就在有的地方争先恐后投资办企业的同时,一说到办教育,就喊没钱了。他们在口头上也承认教育重要,但一到实干,要花钱了,又舍不得,总觉得投资办企业能很快见到实利,是地方基本建设,而投资办教育收益慢,是额外负担。于是,不少地方采取一个对策:地方财政收入搞基建,办教育的经费则靠群众集资。
群众集资办学固然可以倡导,但需要具备一定条件,而且数目毕竟有限。因此,《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地方机动财力中应有适当比例用于教育,乡财政收入应主要用于教育。”如果光号召群众集资,地方财政一毛不拔,显然不符合中央精神。
相比之下,陕西省决定由省、地、县三级财政拨款三千万元用于提高民办教师待遇,湖南省辰溪县寺前乡企业利润收入的百分之七十用于办教育,就都是有眼光的做法。他们看到了搞智力投资、百年树人,对于发展地方经济,对于搞好两个文明,也是一种“基本建设”,并且是比乱盖厂房、瞎铺摊子更有意义的“基本建设”。在这上面多花点钱,值得!
当然,各地的具体情况不同,象民办教师补助费标准及其经费来源一类事完全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不宜互相攀比。但陕西省积极从地方财政上想办法的精神,无疑是各地都可以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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