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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推销台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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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0-05
第5版()
专栏:街谈巷议

如此推销台历
七月上旬,我们厂收到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读者服务部寄来的一九八六年《经济工作台历》征订单和一九八六年《经济工作台历》发行办法各一份。看后,真是使人哭笑不得。
《经济工作台历》发行办法中规定:“对接受本社委托经办征订的有关单位(或个人)按如下标准发给劳务费:一、征订一百到一百九十九本的,每本一角;二、征订二百本到九百九十九本的,每本一角五分;三、征订一千本到四千九百九十九本的,每本二角五分;四、征订五千本以上的,每本三角五分……。”
这种自诩为“兼备政策性、知识性、趣味性、实用性”的每本开价二元九角的《经济工作台历》是否货真价实,现在还无法判断。但它以发“劳务费”的办法,扩大发行量,则明显是不对的。人们知道,一个单位确需订购《经济工作台历》,责成有关同志去办理此事,纯属正常工作。如果按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读者服务部的发行办法,办理订购的同志已经拿了国家的薪金,再把“劳务费”这笔“外快”放进自己的腰包,这究竟属何种性质的行为呢?
我认为,用发“劳务费”的手段扩大台历的征订面,只能给少数不良分子以可乘之机。
上海船厂 王兆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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