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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市教育厅(局)发出通知 纠正部分学校违反规定乱收费的现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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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0-10
第3版()
专栏:

三省市教育厅(局)发出通知
纠正部分学校违反规定乱收费的现象
本报讯 辽宁省、福建省教育厅和郑州市教育局最近发出通知,要求所属教育部门和学校在收缴办学资金时严格按政策和有关规定办事,制止一些中小学向学生乱收费用和以征集资金为由把学生赶出门外、拒收正常转学学生的做法。
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在收缴办学资金时注意政策和工作方法,不要直接向学生和家长要钱,更不能因厂矿企业不交钱而采取撵学生、不收学生入学、不给毕业生发毕业证书等错误做法,必须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福建省教育厅发出的通知,要求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中小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纠正部分学校违反规定乱收费的错误。郑州市教育局重申了有关规定,强调哪个学校乱收费、拒收正常转学学生,哪个学校要受到批评;谁这样做,谁要受到纪律处分。
10月8日出版的《中国教育报》刊登了上述报道。
该报在编后中指出,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办学资金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要鼓励单位、集体和个人捐资助学,但要自愿,不得摊派。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如果听任学校随意向学生或外单位收费,势必造成混乱。至于以征集资金为由拒收正常转学的学生,要挟和刁难学生家长,甚至将学生赶出门外的做法,是违背了社会主义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不能容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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