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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刊登广告应想到消费者的利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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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0-10
第7版()
专栏:街谈巷议

报纸刊登广告应想到消费者的利益
我市工商局先后接到几十个单位转来关于“沧州市韩场电器厂生产的豆芽机质量低劣,刊登虚假广告骗人”的百余封群众来信后,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韩场电器厂是由献县河城街马朝富等六名农民合股经营的,在我市领的营业执照。他们既无生产豆芽机的设备和厂房,又无技术力量,只是雇用木工草草制成木箱,里面装上从村镇企业和个人手里买来的所谓“电子控温器”,就名曰“豆芽快速生长机”。就是这样的“机器”,在三个月内竟销往十一个省,销售了一百七十台。
这种质量低劣的产品一时为什么会成为“热门货”呢?其原因是这个厂在十一家省级以上报纸刊登了欺骗性广告,说什么“ZYD型豆芽快速生长机,采用电子控温新工艺,坚固耐用,耗电量低,培育率高”;说什么“一年四季都可生长出鲜嫩、雪白、无烂根、符合卫生要求的豆芽菜”等等,使人受骗上当。
现在我市工商局对韩场电器厂已作了罚款和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理。那些曾刊登过这个厂的广告的报纸和迄今只要给钱就给刊登广告的报纸,也该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今后应当严格把关,审查广告,切莫见钱就登,贻害于人。报纸、杂志在刊登广告时,一定要想到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河北沧州市郊区工商分局 吕洪臣 陈屹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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