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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表团顾问在联大特委会上指出 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武力和武力威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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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0-11
第7版()
专栏:

我代表团顾问在联大特委会上指出
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武力和武力威胁
新华社联合国10月9日电 出席第四十届联大的中国代表团特别顾问王厚立今天在联大第六委员会(法律)就关于加强不使用武力原则效力问题阐述中国的立场。
1977年,联大成立了一个特别委员会,专门来草拟一项有关在国际关系中不使用武力的世界条约。迄今特委会不仅对文件的具体内容没有取得一致意见,而且对文件究竟采取何种形式问题依然争论不休。
王厚立在发言中指出,特委会应首先集中力量探讨问题的实质方面,至于文件采取什么形式,应留待以后解决。
关于文件的实质内容,王厚立在发言中建议,在草拟文件时应明确规定:“紧张或冲突形势的政治解决,必须在严格遵守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公正合理的基础上进行和平谈判,武力或武力威胁的使用必须立即停止,侵入别国的武装部队必须全部撤出,受侵害国家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必须得到充分尊重。”
王厚立强调指出,裁军与不使用武力密不可分。军备竞赛给世界和平造成越来越严重的威胁,因此,裁军和建立信任措施是构成加强不使用武力原则效力的重要环节。他建议在未来的文件中应明确规定:“所有国家都有义务在裁军领域作出努力,促使实现裁军,消除战争危险,保障战争不再作为解决争端的手段,把威胁和使用武力从国际生活中排除掉”。
他指出,鉴于核武器对人类构成的严重威胁,禁止使用核武器已成为各国人民的普遍强烈要求,也是不使用武力原则的一个特别重要的方面。他认为,不使用武力原则的规范内容中明确强调禁止使用核武器,将有助于加强不使用武力原则的效力。他建议在未来的会议文件中写上:“所有核国家,特别是拥有最大核武库的核大国,应承担义务,做到在任何情况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并且无条件地不对无核国家和无核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同时,“核国家还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共同承担禁止使用核武器的国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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