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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办学应大力鼓励 三溪区教育组乱下禁令太没道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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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0-12
第5版()
专栏:紧急呼吁

个人办学应大力鼓励
三溪区教育组乱下禁令太没道理
我们下郑村山高路陡,居住分散,孩子上学难。今年2月,我同几个手头比较宽裕的农民集资办起了一所私人小学,报名人数三十九人。
3月初,我到村中心小学去买课本,没有买到。第二次去买课本,一位教师暗地里对我说:“实话对你讲吧,你私人办学没跟上面通气,三溪区教育组已经下了不得向你供应课本的禁令啦!”这以后,我跑遍了周围的好几所学校,果然“禁”得很严。后来,我专程到三溪区教育组呈送了办学申请书,并向区教育组负责人解释说:“我们产生办学的念头很突然,又见别的学校都开学了,所以事先没有来请示。请体谅。”教育组的负责人说:“请示不请示倒不要紧,要紧的是周围的学校会让你挤垮。”我说:“中央不是鼓励个人集资办学吗?”这位负责人急了,竟冲着我说:“我们这是‘地方’,不是‘中央’!”我仍不死心,便于次日又写了一份申请书,请村委会和乡政府签名盖章后亲自送到县教育局办公室。办公室的一位负责同志说:“我们县还没有私人办学的先例,也许三溪区教育组的做法是对的吧。”无奈,我只好拜托一位青年同志把我的申请书转给教育局长。不久,教育局答复:个人办学,村委会同意即可。但这之后,村委会连续两次请求区教育组承认我们办的学校,允许我们订购课本,让学生参加统一考试,而三溪区教育组至今还是没有作出任何答复。(湖北日报编者按:如果当初有人以没有“先例”为由,对私人办学不予支持尚情有可原的话,现在中央已在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地方要鼓励和指导国营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办学”。三溪区教育组还迟迟不作答复,就是很不应该的了。)
阳新县三溪区八湘乡下郑村龙王湾 邹盛北
村民的呼吁、湖北日报编者的按语,很值得基层教育行政领导部门重视。教育行政领导部门只有尽力帮助群众 办好学校的义务,决没有伤害群众办学的积极性、不尊重群众的意见的权利。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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