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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附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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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0-12
第5版()
专栏:

调查附记
接到倪千里同志的来信后,我们先后在北京市东单、关东店、团结湖等菜市场和几家副食品店作了调查。在这些地方,我们看到标价两元七角一斤的瘦猪肉的确名不副实。那些白花花的肥肉,有的在外表,有的在夹层,厚的地方足有一寸。顾客用手翻来挑去,多是摇头发出不满的“啧啧”声。在关东店副食品店,我们目睹售货员解剖了三十斤一袋的瘦猪肉,上面不仅有数量不少的板油,半斤重的一块脖头(平价每斤一元零四分),还有五花肉(平价每斤一元零八分)和一小块脆骨。在东单菜市场的肉案柜前,见售货员正把瘦猪肉上带绿色的肉切下扔到一个大盆子里。人们听说我们来了解情况,不仅顾客向我们反映意见,菜市场的领导和售货员也向我们诉苦。他们说这些用塑料薄膜包装的冻瘦肉都是从市肉联加工厂进的,他们也觉得带的肥肉太多。因为肥肉多,顾客还经常跟他们吵架。但除了变质肉可退肉联厂外,其余的只能凑合着卖,别无其它办法。
如此说来,商店的苦衷是来自肉联厂!当我们来到北京市肉联厂时,厂领导也向我们道了他们的苦衷:一、国家目前生猪的出瘦肉率太低,只有30%,农民养的猪大都不是瘦肉型的,而顾客喜欢瘦肉,这是一个矛盾。二、现在市场上二元七角一斤的瘦猪肉,确切地说应称为内销分割肉。按商业部门规定,这部分肉(主要是前臀尖和后臀尖)要求去皮、去骨、去皮下脂肪,但每块肉内的筋腱和脂肪,包括前、后腿肉去骨后露出部分的脂肪不修。这样,每块肉夹层中带上部分脂肪是正常的了。这种规格的肉与纯瘦猪肉有区别,价钱也不一样。但群众却把这种规格的肉理解为纯瘦肉。三、为了适当减少肉中的脂肪,现在出厂的每三十斤一包的瘦猪肉,厂方都以二十九斤入账,目的是让柜台在出售时可片去一斤脂肪。但许多零售点并没有这样做,而是把应片去的一斤脂肪也按瘦肉价出售。另外,厂方也承认了生产中存在的一些质量问题,如“绿心肉”、肉中带脖头、五花等。
北京的瘦猪肉,除肉联厂生产供应外,许多营业点还从本市的通县、河北冀县等地购进猪肉,由副食品店进行分割加工。据反映,有些副食品店在加工时不注意规格,或把好的留给“关系户”,次的上柜台,这些都是造成北京瘦猪肉不能保证质量的原因。
从上述情况看来,由于我们国家目前饲养的瘦肉型猪还比较少,消费者吃点肥肉是难以避免的。但是不是就没有可改进之处了呢?不是的。比如肉联厂严格按照商业部门的规定,不许任意将肥肉、绿心肉夹带进去,或将瘦肉切去;菜市场和副食品店在出售分割肉时,不得将应片去的脂肪当猪肉卖,更不允许给“关系户”瘦的、给一般消费者肥的,要真正做到买卖公平、一视同仁。如一旦发现有徇私等情,就给予处罚。总之,只要上下严格把关,各个环节密切配合,也许情况会好一些,消费者也会满意一些。
本报记者 李而亮 张善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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