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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老年再婚——从两部电视剧谈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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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0-12
第8版()
专栏:

有感于老年再婚
——从两部电视剧谈起
李满天
前不久看了两部电视剧,都是讲老年再婚的。
其一,老寡母找到一个合心的老头,两人结婚了,非常美满。可是儿子不同意,儿子的未婚妻更反对,大闹特闹,不可开交。儿子跪哭在寡母面前:为了他的幸福,恳求母亲……。寡母无奈,只好与新老伴离婚——恩爱地离异了。
其二,寡母找到一个称心的对象,儿子尚幼,男方对幼儿很亲爱,幼儿对男方也很亲近,呼之为叔叔。有一天,幼儿在外玩耍,听见别的孩子叫喊,说他有了一个野爸爸,于是哭闹并出走,终于迫使寡母未能与“叔叔”结合。寡母供他到大学毕业,颇有了“学问”,回家来,听说寡母还去照管致残的“叔叔”时,他找上门去,不但劝阻,而且还说出这样的话:“要点脸面,不要破坏别人的幸福”云云。
看了这两部电视剧,脑子里不平静,联想到五十年代听来的两则故事。
其一,有人讲苏联有这样的事,父亲死后,儿子帮母亲找对象,介绍新人。我奇怪地问是何意,答曰:为了母亲的幸福。
其二,保定有座寡妇桥,据说以前有河无桥。河这面住着母子二人,河对面有座庙,庙内和尚每晚过河来与寡母幽会。儿子就在河上建一小桥,便于和尚夜晚来往。后来母亲病逝,儿子便去杀死了那个和尚。问何以故,曰:此儿甚孝顺,以前建桥是为寡母幸福,以后杀死和尚是为父报仇。
为了母亲幸福,儿子帮找对象,我是颇为赞赏的。保定寡妇桥畔的儿子,建桥不简单,但杀和尚,我以为决不可学。而且“为父报仇”云云,总杂有“从一而终”的旧思想。但其为母亲幸福之心愿,比起电视剧中的那两个儿子来,究竟是远胜得多。
我自觉身上有不少因袭的重担,但对婚姻问题上的封建思想,很早就反对的。总认为父母不能包办、干涉儿女的婚姻,反过来,儿女也不能干涉父母的婚姻。因为这与法理均不合,首先是伦理道德上说不过去,国家的法律也明文规定是不允许的。
老年再婚,父方可能遇到的困难稍少,母方则往往是“此路不通”了。寡妇改嫁,在中国向来是不齿于人口的。在有些人看来,父死母嫁,当儿女的不是太不光彩了吗!何况这其中还存在着复杂的财产继承等经济利益问题,儿女岂能坐视不管?
自己幸福,也要让别人幸福,起码不能因自己的幸福,而牺牲别人的幸福。在建设两个文明的今天,这种社会主义的新道德观,是应该发扬光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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