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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研究的新课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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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0-14
第4版()
专栏:法制园地

行政法研究的新课题
在上月成立的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上,代表们提出了我国行政法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一、根据宪法,行政法规的制定权由国务院行使,现在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为了适应改革的需要,能否也享有一定范围的行政立法权。二、对现有的行政法规,需要修改的,应当通过什么程序、方式进行;仍然有效的应当怎样进行汇编;正在使用的几十种法规名称怎样实现规范化。三、行政诉讼的审理机关属法院还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等。代表们还建议尽快制定行政诉讼程序方面的法规。
(杜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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