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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会计人员的正当权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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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0-17
第2版()
专栏:我说经济改革

保护会计人员的正当权益
姬林芳
当前,在一些单位里,会计人员的职责很难履行。一是算真帐难,少数领导凭长官意志,胁迫会计人员算“厂长成本”、“书记利润”;二是执行国家的财务制度难,会计人员如按制度办事,抵制一些领导违章乱纪行为,常常受到无端的指责和非难,甚至被剥夺了工作权利。
出现这种情况,有三个原因:一是会计人员中的相当一部分人,不在国家正式干部编制之列,也没有取得公证部门的认可。这样,一些心术不正的领导就可以随时威胁会计人员,稍不满意就随意撤换他们。二是会计人员秉公办事,往往受到刁难,他们向上级反映情况,一些主管部门却互相推诿、扯皮,甚至官官相护,使得某些歧视、打击会计人员的领导干部有恃无恐。三是会计人员坚持财务制度,得不到应有的支持,尤其是在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发生矛盾时,一些领导干部出于某种私欲,以“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为借口,煽动群众打击报复坚持制度的会计人员。
为了坚决纠正上述不良现象,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保证经济改革的顺利进行,笔者认为需要:
一、建立会计公证部门,授权财政或审计部门,依法对会计人员进行认可和管理,对确因工作需要而调整的会计人员,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应征得公证部门的同意后,方可依法办理会计移交手续,这样做可以防止领导干部任意撤换会计人员的报复行为。
二、对目前的会计人员状况进行全面的普查,建立和健全会计人员档案。对不胜任或不适宜做会计工作的人员,进行调整;还要进一步充实会计力量,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一经认可的会计人员,不要轻意变动他们的工作。
三、严格执行会计法,加强法制教育。一方面使会计人员依法办事;另一方面又要造成一个能使会计人员依法办事的环境。发现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事件,要依法处理,真正做到使会计工作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注:本文作者是河南省财政厅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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